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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 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各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本专业各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各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 MBA、EMBA 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3.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本年度不接受校内外调剂考生,EMBA项目接受院内MBA项目非全日制方向考生转报。
4.我院工商管理硕士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2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的彩色复印件1 份(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2.初试准考证 2 份(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学历证明(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 高 等 教 育 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1 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如以硕士或博士报考,请一并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5.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如有)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报考证明和承诺书均应注明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8.网上报名出现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二)提交要求及方式
1.考生请于 3 月 28 日(周二)下午18:00 前把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寄达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邮寄地址详见附件 2:复试安排)。
2.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户口本(仅限曾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且未提供公安局开具证明的考生)邮寄复印件外,其他资料均需邮寄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等原件将在入学复查时核查。
3.上述资格审查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后装入C4 信封(32.4x 22.9cm,该信封规格可装入A4 纸张)内,并将其中1份《初试准考证》粘贴在 C4 信封封面。
4.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 300 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3.考核办法: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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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正常批次考生应参加所有复试环节;提前面试通过或有条件通过的考生只须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无需再参加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240 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管理知识、整体素质、管理潜质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方式:面试。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背景材料的情况从各个方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1)国际工商管理(全日制):A+B 轮
A 轮:群面(中文无领导小组讨论,约50 分钟/组)、个面(英文,约 15 分钟/人)。
B 轮:个面(中文,约 5 分钟/人)。
(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包括04 综合方向及06医疗管理方向):
群面(中文无领导小组讨论,约50 分钟/组)、个面(中英文,约 15 分钟/人)。
(3)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EMBA):
群面(中文无领导小组讨论,约60 分钟/组)、个面(中文,5约 8 分钟/人)。
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60 分)考试时长:90 分钟
考试形式:现场笔试(闭卷)
考试范围与参考书目:《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作者: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出版时间:2022 年 9 月;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按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的60%折算后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各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如果初试也同分,则以“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排序。提前面试通过、提前面试有条件通过、正常批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 60%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考卷卷面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思想政治审察不合格。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拟录取
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件 3。
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
体检结果最迟须于 4 月 22 日前提交(提交方式将于拟录取后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
将在我院 MBA、EMBA 项目官网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各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
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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